血统主义 

使用屬人主義的國家
  只使用“血統主義”
  “血統主義”與 “血統法則”皆使用
  只使用“血統法則”

血统主义拉丁語Jus sanguinis)又称属人主义自然人原始国籍确定的原则之一,指以自然人的血统关系(即父母国籍)为标准确定其原始国籍,是由亲子遗传而取得国籍的法律原则。与之相对的概念是出生地主义也称属地主义。血统主义又分为两系血统主义和单系血统主义。

两系血统主义(又称双系血统主义)指原始国籍的取得可参考父母双方。依照各地的法律不同,可能是取得父母所有国籍中的一个或多个。

单系血统主义(又称父系血统主义)指优先采用父亲国籍,只有在子女是非婚生时随母亲。

還有一種是“血統法則”(拉丁語Lex Sanguinis),指以一個人的祖宗的血統,來決定國籍。無論父母有國籍或否,只要能證明血統,都能獲得國籍。這通常是為一個民族的流散人口而設[1]

  1. ^ Agterhuis, Sander. The right to Return and its Practical Application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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