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歷史 

本條目為香港歷史系列之一
開埠初期
(1842年至1898年)
20世紀初歷史
(1898年至1941年)

其他香港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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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主題

香港歷史始於超過公元前3萬年的舊石器時代華南中南半島一帶活動的百越族,其後被秦朝征服後方踏入信史的開端,但地處華南一隅的偏遠荒蕪邊陲,一直人口稀少並只有漁業及少量農業活動,在1841年香港開埠前於歷史舞台上的影響微乎其微;自割讓大英帝國並成為自由港後,方發展為東南亞中國之間的重要轉口港。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改革開放前,東南亞與中國內地的貿易全部停止,香港逐漸由貿易港口轉型成工商製造業城市,其後成為東亞首屈一指、與新加坡並駕齊驅的國際金融中心

繼1841年於《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島後,英國再於1860年的《北京條約》及1898年的《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分別割讓九龍半島及租借新界99年。以上所有地區在成為英國殖民地之前,完全沒有所謂的「香港」概念,直至開埠後,港英政府方將此等地區正式命名為「香港」,並漸由漁村發展成城鎮。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與英國簽訂《中英聯合聲明》並制定香港基本法,承諾實行一國兩制高度自治並自1997年7月1日起保障香港五十年不變,英國將香港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

香港之歷史,正是物質和社會進步之寫照;政府開山填海,拓展市鎮,又興建房屋、學校、醫院和其他公共設施,以應付香港人口不斷增加之各種需求[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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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各段歷史時期示意圖(1842年起)

  1. ^ 引证错误:没有为名为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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