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現任
丁薛祥(常务)
何立峰
张国清
刘国中

2023年3月12日就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类别政府副首脑
地位国家级副职公务员
党和国家领导人
所属国务院全体会议(作为国务院组成人员
国务院常务会议
直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官邸中南海(无正式规定)
機關所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提名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任命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根据全国人大会议的决定
任期5年(可连任1次)
先前职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副总理
首任董必武陈云郭沫若黄炎培
设立1954年9月
副職国务委员平级
网站中国政府网国务院组成人员活动专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的副职负责人,也是常务会议重要组成人员,该职务为国家级副职公务员,位列党和国家领导人。其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中的成员担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五条的规定,国务院副总理在国务院的总理负责制下协助总理工作[1]。副总理的人选,由国务院总理提名,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后,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会议的决定任命。作为国务院组成人员,副总理每届任期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2届。总理出国访问期间,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总理署理总理职务。

第七届国务院(李鹏内阁)开始,除了邹家华朱镕基曾短暂以中央委员和中央候补委员身份担任外(1991年4月—1992年10月),国务院副总理均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担任,自1988年以来排名第一的副总理更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自1993年第八届国务院开始历届国务院中的副总理人数皆为4人。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__中国政府网. www.gov.cn. [2024-03-14]. 



取材自維基百科 - 中文時事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