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 

首都國都京師京城),以現代政治角度而言,通常指一個國家中央政府所在地的首要行政中心城市[1][2],也是政治活动的中心城市、各类国家机关集中駐紮地、国家主权的象徵城市。

在大部分國家,首都是國家最大的城市,如英国倫敦法國巴黎等;大部份的國家也未在憲法法律內訂定首都地點[3],而在部分國家,政治中心與經濟中心分離,例如美国的首都為華盛頓特區,經濟中心為纽约土耳其首都為安卡拉,經濟中心為伊斯坦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为北京,经济中心为上海等。有時候,一個國家會設有多個首都,如行政首都立法首都司法首都,分別作為該國的行政、立法及司法中心,例子有南非史瓦帝尼等。此外,大部分外國駐當地大使館也設在首都。

  1. ^ 臺灣商務印書館編審部. 國語辭典(節本) 台三版.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76: 369 [1937-03]. 國都:一國中央政府之所在地 
  2.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 中國政府網. 2005-06-15 [2009-08-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7-23). 在歷史上和習慣上,各省級行政區都有簡稱。省級人民政府駐地稱省會(首府),中央人民政府所在地是首都。北京就是中國的首都。 
  3. ^ 林獻堂. 近日修改教科書 游揆:中華民國首都在台北市. Ettoday. 2002-03-29 [2010-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9-04). 陳定南沒有明確回答,只說世界大部分國家都沒有在憲法、法律訂定首都地點,中央機關在那裡,首都就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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