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政府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
1925年—1948年
格言:「民主、自由、博愛」
天下為公
国歌:中華民國國歌
(1937-1948)
國旗歌
中華民國國旗歌
(1947-1948)
1936年国民政府主张的行政区地图
1936年国民政府主张的行政区地图
1930年代初國民黨控制區
1930年代初國民黨控制區
首都广州(1925-1926)
武汉(1927、1937-1938)
南京(1927-1937、1946-1949)
洛陽(1932)
西安(1932)(陪都)
重庆(1937-1946)
常用语言漢語
政府单一制臨時政府军政府(1925-1928)
单一制一党制共和制委员会制(1928-1947)[1]
单一制共和立宪制内阁制(1947-1948)[2]
國民政府主席 
• 1925-1926
汪精卫
• 1928
谭延闿
• 1928-1931
蔣中正
• 1931-1943
林森
• 1943-1948
蔣中正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 
• 1932-1946
蔣中正
立法机构立法院(1928-1948)
国民参政会(1938-1948)
政治协商会议(1946)
制宪国民大会(1946)
历史 
• 建立
1925年7月1日
1926年7月29日
1928年12月29日
1937年7月7日
1945年8月15日
• 行宪後首任總統就職
1948年5月20日
货币銀圓
法幣
前身
继承
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
北洋政府
中华民国政府
今属于 中華民國
 中华人民共和国
 阿富汗
 不丹
 印度
 哈萨克斯坦
 吉尔吉斯斯坦
 蒙古
 緬甸
 尼泊爾
 朝鲜
 巴基斯坦
 俄羅斯
 塔吉克斯坦
  1. ^ 雖然中華民國曾短暫統治過外蒙古地區,但國民政府成立時外蒙古事實上已由蒙古人民共和國控制,國民政府从未實際統治。詳見外蒙古獨立佔領外蒙古

國民政府,全稱為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簡稱國府南京政府(在重庆陪都时期稱“重慶國民政府”),是中華民國在訓政時期的中央政府與最高行政机关。為1925年3月12日孫中山逝世後,汪精卫於7月1日將原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改組而成[3][4][5]。在1925年成立後直至1928年底北伐勝利前,割據廣州與位於京兆地方北洋政府相互對峙;隨著國民革命軍由南往北北伐,其行政中心亦一路北上遷移至武漢南京等地。於1948年5月20日戰後正式行憲時宣告結束。

1927年1月隨着北伐戰爭勝利,國民政府遷至武漢,稱「武漢國民政府」[5]:2007。同年4月12日蔣中正上海發動清黨,4月18日在南京另立國民政府,稱「南京國民政府」,不設主席,採常務委員制;7月15日汪精衛武漢國民政府宣布反共,與南京國民政府合併[5]:2007。1928年北伐統一全國後,成為唯一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造就黃金十年

1931年,因九一八事变(柳条湖事件)導致中日兩國爆發戰爭,中國進入為期14年(1931~1945年)的抗日戰爭,史稱「十四年抗戰」,而美国於1941年珍珠港事件之後開始與同盟國共同對抗軸心國。1948年5月20日,依循《中華民國憲法》選出的第一任中華民國總統蔣中正、中華民國副總統李宗仁正式就職,國民政府即改組為中華民國政府(共設一府五院),國民政府主席一職也改為總統,與訓政時期一起走入歷史。現今的中華民國總統府為其機關法人的延續。

國民政府是中國國民黨依據孫中山所著《國民政府建國大綱》建立之政府機構,是訓政時期的中央政府,訓政即指導式民主,由國民黨一黨專政,主要職位均由國民黨黨員擔任,但亦接納國民黨以外之人士參與。其存在期間,國民黨內部發生多次衝突與分裂,導致部分出走黨員自行成立不同的「國民政府」。

  1. ^ 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 维基文库. [2022-08-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21) (中文). 
  2. ^ 訓政結束程序法. [2015-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6). 
  3. ^ 林天人. 《中國通史》.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02: 600– [2013-01-17]. ISBN 978-957-11-3035-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01). 
  4. ^ 張豈之; 陳振江; 江沛. 《晚淸民國史》.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02: 309– [2013-01-17]. ISBN 978-957-11-2898-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3-21). 
  5. ^ 5.0 5.1 5.2 辭海編輯委員會 (编). 《辭海》(1989年版). 上海辭書出版社. 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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