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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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ident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of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 |
尊称 | 主席 |
任命者 | 由立法會議員互選產生 |
任期 | 直至立法會解散為止[1] |
首任 | 砵甸乍爵士(議員互選前) 施偉賢爵士(議員互選後) |
设立 | 1843年(議員互選前) 1993年(議員互選後) |
薪资 | 每月港幣202,000元 |
网站 | 立法會主席 |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英語:President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of Hong Kong)是香港立法機關的議長,並且同時兼任全體委員會主席,負責主持會議。1997年以前稱立法局主席,1997年至1998年稱臨時立法會主席。1993年前,按照《1843年皇室訓令》第五條規定,立法局主席由香港總督兼任。1993年以後,主席一職改由議員互選產生,承沿至今。[2]
取材自維基百科 - 中文時事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