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郊野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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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郊野公園是指由香港政府將市郊未開發地區的地方劃出,作為康樂及保育用途的公園,地位與國家公園相若。

香港政府在1976年制定《郊野公園條例》(香港法例第208章)[1],並於同年12月3日劃定首3個郊野公園。目前全港已设立了25個郊野公園。2014年,郊野公園吸引了1,120萬人次遊客到訪[2][3]

  1. ^ 第208章 《郊野公園條例》. 電子版香港法例. [2018-10-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10). 
  2. ^ 香港便覽 - 郊野公園及自然護理. 漁農自然護理署. [2014-04-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10). 
  3. ^ 郊野公園轉型 變探索自然場所,《明報》,2007年8月29日[失效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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