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分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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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阶元 |
域 | 界 | 门 | 纲 目 | 科 | 属 | 种 |
二名法 |
三域系統 |
介於生物和非生物(無生物)之間的物體——不屬於任何一分類界 |
細胞生物 |
二名法(英語:Binomial Nomenclature,Binominal Nomenclature 或 Binary Nomenclature),又稱双名法,依照生物学上对生物種類的命名規則,所給定的學名之形式,在林奈的《植物種誌》(1753年, Species Plantarum)中正式引入了物种命名系统[1]。正如“二名”字面的意涵,每個物種學名的由兩個部分構成:属名和種小名。属名由拉丁語法化的名詞形成,但是它的字源可以是來自拉丁词或希腊词或拉丁化的其他文字构成,首字母須大寫;种加词是拉丁文中的形容词,首字母不大写[2]。通常在种加词的後面加上命名人及命名时间,如果学名经过改动,则既要保留最初命名人,并加上改名人及改名时间[2]。命名人、命名时间一般可省略[2]。習慣上,在科學文獻的印刷出版時,學名之引用常以斜體表示,或是於正排体學名下加底線表示[2]。
例如:
Homo sapiens(即智人)。簡示如後:
Homo sapiens(種的學名) = Homo(屬名) + sapiens(种加词)
Trifolium repens L. (白三葉草的學名二名法表示) = Trifolium (屬名,名詞) + repens (種小名, 形容詞) + L. (命名者,林奈名字的通用縮寫)
取材自維基百科 - 中文時事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