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简字 

二简字,是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继1950年代提出的《汉字简化方案》后,于1977年12月20日提出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汉字。二简方案分为两个表:第一表收录了248个简化字,推出后直接实行;第二表收录了605个简化字,共853字,推出后仅供讨论,没有直接实行。方案推出后饱受争议,最终于1986年6月24日被废除。

一般认为这个方案把一些不应该简化的字简化了,并且字被简化得过于简单,简化过头的生造简化字甚至失去汉字原有结构意义,社会上使用的“二简字”很多过于混乱。当时学者普遍认为:相比第一次简化的汉字,二简草案大多采取了通行于一种行业、一个地区的新简化字,约未全定,俗未全成,造成了二简字不能被广大人民所接受。并且当时受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人们认为汉字是为工农兵服务的,知识分子是“臭老九”,所以简化汉字时并没有征求知识分子的意见,甚至没有经过文字改革委员会的表决,事实上不能算是“通过”。

扫盲运动过后,中国大陆文盲数急剧减少,使得“汉字阻碍扫盲”一说失去理据。二简字推出后,迫使人们必须重新学习汉字写法,造成无谓负担。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認为“二简字”的简化不成功,於是废止了这个方案,并指出了“今后对汉字的改革要持谨慎态度,使汉字形体在一个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以利社会应用”。此后,根据社会上的用字情况,反而恢复了部分被淘汰的异体字。




取材自維基百科 - 中文時事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