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教與兒童 

伊斯蘭教與兒童涉及的議題包括兒童在伊斯蘭教裡的權益、兒童對父母負有的義務、父母對親生及領養子女的權利等。在穆斯林國家,兒童佔總人口的45%,因此對兒童的照顧及教育在伊斯蘭教裡多有論述[1]

根據《古蘭經》、聖行穆罕默德的言行紀錄)、伊制玛尔(公議)及格雅斯(推論)而形成的伊斯蘭教法不僅認定兒童與成年人一樣應該受到人道的對待,而且承認兒童的身體及心理不成熟,因而需要特別的照顧,與現代一些國際協議的說法一致[2]。不過,一些伊斯蘭國家仍然流行童婚童工的現象,因而備受關注[參 1][3]

  1. ^ Omran(1990年),第77-88页
  2. ^ Olowu(2008年),第62-85页
  3. ^ Joseph等(2006年),第138-1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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