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符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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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注音符號橫式書寫的「百科全書」 | |
类型 | 標音符號(音節首和韻基用注音符號表示,占位修飾符號標注聲調;在漢字旁註標記) |
语言 | 中華民國國語 台灣中文 |
创造者 | 中華民國教育部 |
使用时期 | 臺灣、澎湖:1946年至今 金門、馬祖:1918年至今 中國大陸:1918年至1956年(改為漢語拼音) 馬來西亞:1919年至1982年(改為漢語拼音) |
母书写系统 | 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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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书写系统 | 臺灣方音符號(臺灣話) 粵語注音符號(粵語) 閩東話注音符號(閩東話) 潮汕注音符號(潮州話) 蘇州注音符號(吳語) 注音字母苗文 |
ISO 15924 | Bopo、285 |
书写方向 | 从左到右 |
Unicode范围 | U+3100–U+312F [1] |
注意:本页可能包含Unicode的国际音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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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漢語的拼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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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的拼音史 |
注音符號,原名注音字母,簡稱注音,是標準漢語標音系統之一,以章太炎編創的「紐文」、「韻文」為藍本,1912年由中華民國教育部制定、1918年正式發佈,1930年改為現名。經過百年演變,現有37個字母(聲母21個、介音3個及韻母13個)。中華民國自建國之初以來一直以注音符號為國語(現代標準漢語)的主要拼讀工具,也是小學國語教育必修內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則在1958年推行漢語拼音方案前使用之。
取材自維基百科 - 中文時事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