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金 

清末湖南釐金局發出的照票(完稅票據)

釐金是中國晚清及民國時的一種商業銷售稅,主要向商人和商品,按照貨品價值高下而按率徵收,有行釐與坐釐之別,最初創立是為了應付討伐太平天國的軍費開支。釐金和關稅是當時中國政府兩大重要收入來源,全國設有2,500-3,000個釐金稅卡,稅率各地不同,從10%-1%不等,晚清時每年全國稅額多達1千4百多萬至2千多萬兩,民國時則有7至8千萬元。政府嘗試在交通要道或商品產地徵收單一釐金,或從產地或大型批發商徵收釐金,執行抽釐的釐金局委員大多是候補官員或紳商,徵收方式分督撫直接監督與包稅制兩種,進口貨品則在繳交2.5%的附加關稅子口稅後,可以豁免於地方上釐金的徵收。到1931年國民政府裁釐改統,廢除釐金稅。釐金被批評為阻礙商品的流通,並鼓勵貪污中飽;但也有學者認為釐金有助擴大稅基,減輕農民負擔,是中國走向近代化的重要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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