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 

2012年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
龙江河道
日期2012年1月至2月
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市河池市

2012年1月至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江发生镉污染龙江柳州市柳城县内汇入柳江,柳江为柳州市饮用水主要来源。重金属,长期接触损害功能。1月15日,河池市环保局检测发现龙江拉郎水电站水质镉含量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约80倍。龙江镉污染对下游人口达370余万的柳州市饮水安全造成了威胁,期间出现关于停水等谣言,造成柳州市民抢购瓶装饮用水。镉污染源主要来源于河池市鸿泉立德粉材料厂和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冶化厂利用溶洞排放废液。污染发生后主要使用的污染处理技术为“弱碱性化学沉淀应急除镉技术”,及时用氢氧化钠石灰,以及聚合氯化铝,絮凝沉降镉离子。2月23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解除。事件期间,柳州市自来水水质均符合国际标准。事后,有11名企业责任人因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3年不等,3名政府责任人分别因环境监管失职罪和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此次镉污染事件中河池市环保局共投入事故应急经费人民币2450余万元。[1]

  1. ^ 新华调查:揭开龙江镉污染事件背后的隐秘. 新华社. 2013-07-18 [2013-07-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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