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投降 

1945年9月2日在美軍中將理查德·薩瑟蘭的監督下,由日本外務大臣重光葵在停泊於東京灣密蘇里號戰艦 (BB-63)上代表日本政府簽署降伏文書》,一旁協助重光葵者則為同為日本代表的加瀨俊一。

日本投降是指1945年8月15日日本大日本帝國)宣布向同盟國無條件投降,且於同年9月2日舉行投降儀式並正式簽署降書的歷史事件。

大日本帝國海軍實際上在1945年7月已無法繼續執行作戰任務,同時同盟國也不斷對日本實施包括東京大轟炸在內的空襲行動、並開始策劃入侵日本本土沒落行動。雖然以軍事參議官會議為首的日本政府公開表示仍打算繼續堅持與同盟國作戰,然而日本高層也開始私下拜託保持中立國立場的蘇聯和平一事進行談判,期望能盡可能爭取日本和平投降後仍處於有利的談判地位。但與此同時蘇聯則依據其在德黑蘭會議雅爾塔會議中與美國英國所做的承諾,開始準備計畫攻擊日本於海外佈署的部隊。

1945年8月6日與8月9日美軍分別在廣島長崎投下原子彈,另一方面蘇聯則在8月8日傍晚決定單方面廢止《日蘇中立條約》並且根據《雅爾達協定》的約定準備展開八月風暴行動。1945年8月9日午夜過後已經向日本宣戰的蘇聯軍隊迅速入侵日本的殖民地關東州以及掌管滿洲地區的傀儡政權滿洲國等地,這兩項衝擊造成在8月14日時昭和天皇決定要求軍事參議官會議接受美國英國中國蘇聯在《波茨坦公告》中所訂下的停戰協定,並且透過駐瑞士大使館和駐瑞典大使館瑞典语Japans ambassad i Stockholm來向盟軍發放消息。在經過多次幕後談判以及宮城事件後,昭和天皇在8月15日日本標準時間中午12時向日本全國以錄音電臺廣播的方式發表《終戰詔書》,宣布日本政府決定遵從同盟國集團的無條件投降之要求[1]

8月28日駐日盟軍總司令開始接管政權且同盟國軍事佔領日本,隨後同盟國集團便開始展開一系列日本的戰後改革,其中包括其後在1947年5月3日時公布新的《日本國憲法》。9月2日上午10時包括日本美國中國蘇聯英國澳洲加拿大法蘭西共和國臨時政府荷蘭紐西蘭代表在停靠於東京灣的美國軍艦密蘇里號戰艦上舉辦投降儀式,日本政府官員於此簽署《降伏文書》,正式停止第二次世界大戰中雙方的軍事行動。停戰後,同盟國平民和部隊開始慶祝第二次世界大戰對日戰爭勝利紀念日[2][3]。然而一些仍於亞洲和太平洋島嶼上獨自作戰的日本指揮官和軍事人員則仍繼續堅持作戰,甚至一直到1970年代為止最後幾名士兵在得知戰爭結束的消息後才宣布投降。而自從日本宣布投降後,歷史學家也開始辯論針對平民投下原子彈的倫理道德問題。不過日本和西方同盟國則是在1952年4月28日時由包括日本在內的48個國家一同簽署《舊金山和約》並生效後,才正式從法律層面上結束彼此的戰爭關係;與此同時日本也結束長達7年的同盟國之軍事佔領狀態,重新恢復日本的主權行使能力。1956年日本政府才另外與蘇聯簽訂《日蘇共同宣言》結束兩國的戰爭狀態。日本投降后,也失去了自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以来在海外的所有殖民地

  1. ^ 小堀桂一郎. 東京裁判 日本の弁明. 日本音羽: 講談社學術文庫. 1995-08-04. ISBN 978-4061591899 (日语). 
  2. ^ Victory in Japan (V-J) Day. 歷史頻道. [2012-1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7) (英语). 
  3. ^ 1945: Allied nations celebrate VJ Day. 英國廣播公司. [2012-1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8-15)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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