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名稱 

文件名是一註明電腦上每一檔案的特別字串。在不同的作業系統中,對檔案名稱在長度及可允許使用的字元上可能作出限制。檔案中的「通用资源标志符 - URI」最少是由四個部份組成的:

  1. 電腦ID (IP位址,網名或LAN電腦名稱。例如: wikipedia.org、207.142.131.206或\\MYCOMPUTER )
  2. 裝置(磁碟、根掛載點、磁碟區。例如: C:,/)
  3. 路徑 (目錄樹的位置:在第一個和最後一個路徑分隔線之間的任何字元)
  4. 檔案名稱

要參照在遠端電腦中的檔案 (即:主機,伺服器) 它的網路ID必須提供在內。如果它的URI沒有路徑部份,那檔案部份便假設在現時工作的目錄。

在很多的系統中,包括DOS及UNIX,是可以句點(.)方式,將檔案名稱分成兩個部份,包括可含有一個或多個字元的副檔名。這兩個部份包括:

  • 檔案的基本名稱 (即:適當的檔案名稱,主要檔案名稱) 及
  • 檔案的扩展名 (通常是指出與指定格式有關聯的文件格式MIME類型)

在同一個目錄中,檔案名稱必須是要唯一的。但是,兩個檔案在不同的目錄中,其名稱是可以相同的。在某些的作業系統中,比如UNIX及Macintosh作業系統中,可以容許一個檔案可以多於一個名字,這稱作替身硬連結 (請同時參閱:inode)。

注意:這種連結方式是與Windows捷徑、象徵連結、軟連結或超連結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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