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亞州县级行政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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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加利福尼亚州 |
创建时间 | 1850年(27县) |
數量 | 58 |
人口 | 最少:1,110(阿尔派恩县) 最多:10,170,292(洛杉矶县) |
面積 | 最小:47平方英里(120平方公里)(旧金山) 最大:20,062平方英里(51,960平方公里)(圣贝纳迪诺县) |
本级政府 | 加州地方政府 |
下級 | 市/镇 |
加利福尼亞州行政區共劃分為58個縣,每个郡内通常有若干個城市,但有些郡下面因為地廣人稀只有設“類似市的地方”(unincorporated city-like areas),這種情況在美國西部比較常見。在加州,郡政府是「由上而下」的政府機關,權力由州憲法賦予,所有州界內土地和水體皆劃分在一郡裡;而建制市鎮則是「由下而上」的機關,由當地居民自行發起、建制,在州憲法未規定的範圍有充分的自治權,與郡的關係不是上下屬而是分權,因此建制市鎮範圍不一定侷限在一郡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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