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 

天津地铁徐州道站A出口
武汉地铁4号线列車

地鐵鐵路運輸的一種形式,臺灣稱為捷運

地鐵在中文的詞意上有两种理解,但均與城市軌道交通系統相關:

  1. 指在地下運行為主的城市軌道交通系統,即“地下铁道”或“地下铁”(Metrosubwayunderground)的簡稱,臺灣稱為捷運,在臺灣,捷運這一名詞幾乎都是指臺北捷運[1][2];許多此類系統為了配合修築的環境,並考量建造及營運成本,可能會在城市中心以外地區轉成地面或高架路段。[3]
  2. 指涵蓋了各種地下與地上的路权专有、高密度、高运量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統(U-Bahn 、rapid transit),除了定義1之外,也包括高架铁路(Elevated railway)或路面上铺设的铁路。中國大陸的城市軌道交通標準中規定了地铁必须擁有專有路权且與其他運具線路無平交,以作為區分輕軌運輸系统的主要特徵。[4][5][6][7][8][9]
  1. ^ 《在线新华字典》,地铁條目. [2013-03-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10). 
  2. ^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地下鐵條目,中華民國教育部. [2019-06-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30). 
  3. ^ GB 50157-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地铁设计规范》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地铁 metro 或 underground railway 或 subway ——在城市中修建的快速、大运量用电力牵引的轨道交通。线路通常设在地下隧道内,也有的在城市中心以外地区从地下转到地面或高架桥上。”
  4.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2008) (PDF). [2013-03-02].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2-09-07). :高、大运量级的线路均采用全封闭形式。具有独立的专用轨道和信号、高密度 运行的、为中长运距服务的、现代化的城市客运快速骨干系统,传统称为“地铁”。(附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条文说明第二章第十五条)。另外2008年重新修订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4-2008)取消了“轻轨”与“地铁”的区分,仅根据运能将线路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等级,并指出:“Ⅰ、Ⅱ、Ⅲ级线路是全封闭快速系统,采用独立的专用轨道和信号,高密度运行。Ⅳ级线路具有专用轨道和部分信号的中低运量系统,但部分路段设置平交道口。”
  5. ^ Urban Mass Transit: The Life Story of a Technology,2006,Greenwood Press,ISBN 978-0-313-33916-5
  6. ^ Rapid transit. Merriam-Webster. [2008-0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27). ; Metro.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Public Transport. [2008-0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27). 
  7. ^ Glossary of Transit Terminology. American Public Transportation Association. [2008-0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27). 
  8. ^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试行本). [2013-03-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2-02). 其中对地铁的定义是:全封闭高运量及大运量的轨道交通系统。
  9. ^ 輕軌(LRT、全線與相交路口為平面交叉之 B 型路權),见輕軌運輸系統介紹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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