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教會 

大公是基督教中的一個概念,是指基督的教會是普世的、一般的、大眾的、所有人的教會,而不是属於某个特定地域、種族、階級或宗派的。大公一詞源自公元381年《尼西亚-君士坦丁堡信經》中「一个神圣、完全、被差遣的教会」(希臘語Ἁγίαν, Καθολικὴν καὶ Ἀποστολικὴν Ἐκκλησίαν)。「完全」(希臘語καθολικός)源自词根κατά,“至于,关于”,和ὅλος,“完全,全部”,本意为「完全的,没有缺失的」。[1]「完全的教会」这一神学概念的本意是,基督的教会擁有著完全的真理,在神里面没有任何缺点或谬误。希臘語Καθολικός進入拉丁語和英語後,意義由「完全」轉變爲「普世」。汉譯「大公」取「大道之行,天下爲公」中的「公」。

然而由于后述的历史原因,不止一个基督教派主张自己是“大公教会”。

  1. ^ Thomas Hopko 神父. 教会. 《正教信仰》 1. 教义. 纽约: 美洲正教会宗教教育部. 1998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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