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生物學 

社會生物學是數個科學學科的結合,藉考量社會行為演化優勢來試圖解釋所有物種行為。它被視為是生物學社會學的一個分支,但它也借鉴了包括動物行為學演化學動物學考古學族群遺傳學以至神經科學等学科的研究手段。在人類社會研究中,社會生物學與人類生態學演化心理學緊密相關。

社會生物學透過對社會性昆蟲所進行的社會行為作調查,例如:擇偶的模式、地域的爭奪戰、群體獵食,以及對蟲群式社會本身的研究。正由於天擇能夠使動物演化出各種與天然環境作有用的互動方式,亦能使這些動物產生出對社會行為有利的遺傳性演化。對於社會生物學應用於非人類,這學科是沒有爭議的。

儘管“社會生物學”一詞至早出現於1940年代,1975年時,這個概念才獲得了廣泛認可。社會生物學的批評者主要是理查·路翁亭史蒂芬·古爾德,他們在哈佛大學成立社會生物研究團。他們認爲,主於集中於社會生物學認為基因在人類行為扮演了中心角色的主張。他們認為:諸如「進取心」之類的遺傳特質的轉變能夠透過各人在生物學上的差異作解釋,而不一定是社會環境的產物。有不少社會生物學家卻指出:先天與後天的關係其實很複雜。對於爭議的回應,人類學家約翰·托比及心理學家里達·柯斯邁茲從社會生物學開展出演化心理學這條分支,透過迴避有關人類在生物多樣性的關連問題,使要研究的課題更為單純及較少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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