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克薩斯州最高法院 (德克薩斯州民事上訴法院) Supreme Court of Texa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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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的印章 | |
設立 | 1846年2月19日[1] |
所在地 | 德克萨斯州奧斯汀 |
所在国 | 美國 |
法官選任方式 | 選舉 |
設立法源 | 德克薩斯州憲法 |
上訴法院 | 美国最高法院 |
法官任期 | 6年;可再任 |
法官人數 | 9人 |
網址 | Official website |
首席大法官 | |
現任 | 內森·赫特 |
首長上任時間 | 2013年10月1日 |
法官卸任時間 | 2020年12月31日 |
德克薩斯州最高法院(英語:Supreme Court of Texas;縮寫SCOTX),簡稱德州最高法院,為美国德克萨斯州民事案件上訴(包含法律認為是民事訴訟而非刑事訴訟犯罪的青少年犯罪)的終審法院。另一個法院是德克薩斯州刑事上訴法院為刑事案件上訴的終審法院。
法院由首席大法官及八名大法官組成。最高法院成立於1846年,以取代德克薩斯共和國最高法院。法院位於德克薩斯州奧斯汀市區德克萨斯州议会大厦後的州議會大廈庭院內的一棟建築。
取材自維基百科 - 中文時事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