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獨立宣言 

美國獨立宣言
United State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1823年原件摹本
原標題The unanimous Declaration of the thirteen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創建日期1776年6月-7月
批准日期1776年7月4日
保管地原件:国家档案局
草稿:國會圖書館
作者托马斯·杰斐逊等人
(可能由提摩西·梅拉克手寫)
签署人56位出席大陆会议的代表
目的宣告自大不列顛王國獨立並解釋原因[1]

美利堅十三個聯合邦一致宣言[2](英語:The unanimous Declaration of the thirteen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通稱美國獨立宣言,是北美洲十三個英屬殖民地宣告自大不列顛王國獨立,並宣明此舉正當性之文告。1776年7月4日,本宣言由第二次大陸會議費城批准。後来7月4日成為美國獨立紀念日。宣言原件由大陸會議出席代表共同簽署,並永久展示於華盛頓特區美國國家檔案館。此宣言為美國最重要的立國文書之一。

  1. ^ Becker,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5.
  2. ^ 引证错误:没有为名为Declaration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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