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舌尔国旗 

塞舌爾
用途海陸通用國旗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
比例1:2
啟用日期1996年6月18日至今
形式國旗是由藍 (象徵海洋)、黃 (太陽)、紅 (人民及其在愛與團結中奮鬥的決心)、白 (社會正義與和諧)、綠 (土地與自然)組成的五色旗幟,各颜色自右下角呈放射状排列,象徵塞舌尔与过往作别,以新的面貌迎接未來。
用途民用旗陸)、政府旗(海陸)​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
啟用日期1977年到1996年
形式由红、白、绿三色组成。比例为1:2,为红绿相间波浪线
啟用日期1976年6月至1977年6月
形式红蓝交叉的交叉线,1:2版本

现今的塞舌尔國旗啟用於1996年6月18日,为该国独立后的第三版国旗。

國旗是一面由藍 (象徵海洋)、黃 (太陽)、紅 (人民及其在愛與團結中奮鬥的決心)、白 (社會正義與和諧)、綠 (土地與自然)五种颜色所組成的旗幟,五色呈放射状排列,象徵塞舌尔在独立二十年之后,换以全新的面貌走向未來。

国旗颜色以前两版国旗的红、白、蓝、绿加上代表太阳的黄色组合而成。在同日启用的新国歌中亦有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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