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現任
韓正

2023年3月10日就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副元首
全国人大常委会联合行使职权
地位国家副元首
所属最高国务会议
直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及其常务委员会
官邸中南海(无正式规定)
機關所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提名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
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
任命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全国人大会议选举结果
任期5年(无连任限制)[1]
先前职位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副主席
首任朱德(1954年首设)
乌兰夫(1983年重设)
设立1954年(首次设置)
1983年(恢复设置)
废止1975年至1982年废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简称国家副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内部2大职位之一(另1个职位即国家主席),具有很高荣誉性质,负责礼仪性外交工作[2],至于拥有实权与否则要取决于担任者在中国共产党内地位和职务。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受主席的委托,可以代行使主席的部分职权,在主席缺位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职位,副主席缺位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补选[3]

  1.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 新华社. 2018-02-25 [2018-0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2. ^ 王岐山:如今協助習近平 做一點禮儀外交. 中央通訊社. [2019-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中文(繁體)).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2014-0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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