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和公民权宣言 

《人权宣言》的序文和第17条的纪念版。上方正中为“理性”之目。

人权和公民权宣言》(法語: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Homme et du Citoyen,简称《人权宣言》,1789年8月26日颁布[1])是在法国大革命时期颁布的纲领性文件,最初的起草人是拉法耶特侯爵,受到了美国杰斐逊的影响。

  1. ^ 周江林. 繁荣与萧条:法国大革命中的报业. 新浪. 华夏时报. 2014-06-19 [2021-09-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08)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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