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總統 

中華民國總統
現任
蔡英文

2016年5月20日就任
尊称先生女士阁下
所属國家安全會議
官邸中華民國總統官邸
機關所在地 中華民國臺北市中正區
任命者公民直接選舉
任期四年(得連選連任一次)
設立法源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先前职位國民政府主席
首任蔣中正
设立1948年5月20日​(1948-05-20
副職中華民國副總統
薪资每月新臺幣49萬460元(2018年起)
网站中華民國總統府

中華民國總統中華民國國家元首,設立於1948年,繼承國民政府主席的職能。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中華民國總統對外代表中華民國,可行使締結條約及宣戰媾和之權;對內得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宣布戒严,行使大赦特赦减刑及復權之權,任免文、武官員以及授與榮典。中華民國總統同時也是三軍統帥,統率全國空軍。《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則規定中華民國總統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以及當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時,在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宣告解散立法院。此外,因應行使職權需要,中華民國總統還設置有總統府為幕僚機關、國家安全會議為諮詢機關。

中華民國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直接選舉任期為四年,得連選連任一次。原《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中華民國總統由國民大會間接選舉,任期為六年,得連選連任一次;後於1992年憲法第二次增修時更改為現制,自1996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起實施,至今共已實施八次總統直選,最近一次選舉於2024年1月13日舉行,現任總統為民主進步黨籍的蔡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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