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會議 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英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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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 |
基本信息 | |
所屬部門 | 直屬於總統 |
員額 | 121人 |
年度預算額 | 新臺幣2.01億元(104年度) |
授權法源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 |
主要官員 | |
主席 (總統兼任) | 蔡英文( 民主進步黨) |
副主席 (副總統兼任) | 賴清德( 民主進步黨) |
秘書長 | 顧立雄( 民主進步黨) |
副秘書長 | 陳文政( 民主進步黨) 徐斯儉(無黨籍) 劉得金(無黨籍) |
任命者 | 總統 |
任期 | 除事務官之外無任期保障 |
組織編制 | |
內部單位 | 秘書處 |
附屬機關 | 國家安全局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51年2月20日 |
聯絡信息 | |
地址 | 中華民國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
網站 | www |
中華民國政府与政治 系列条目 |
政府(沿革) |
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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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軍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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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軍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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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主題 |
國家安全會議,簡稱國安會,是中華民國主理國家安全的統籌專責機構,會議主席為總統,依據於1993年12月30日制定及公布、於2003年6月5日修正及於25日公布的《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設立,下轄國家安全局。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3條規定,總統為國家安全會議之主席;總統因事不能出席時,由副總統代理之。會議之出席人員,依同法第4條規定包含:(一)副總統;(二)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內政部部長、外交部部長、國防部部長、財政部部長、經濟部部長、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及參謀總長;(三)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及國家安全局局長。此外,總統得指定有關人員列席國家安全會議;國家安全會議為總統決定國家安全有關之大政方針之諮詢機關;總統得視需要召開國家安全會議,以聽取與會人員之意見;會議之決議作為總統決策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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