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出境,是指由中国内地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由中国内地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由中国大陆前往台湾地区。

入境,是指由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进入中国内地,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入中国内地,由台湾地区进入中国大陆。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九条(2013年)

中国内地(或简称内地)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个政治与法律术语[1],指除臺港澳地區[2]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张管辖区。主要用於與香港、澳門相對,即中國大陸再減去港澳地區

  1. ^ 存档副本. [2022-03-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19). 
  2. ^ 第597章 《內地判決(交互強制執行)條例》. 香港: 電子版香港法例. [2017-03-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3) (中文(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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