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贫困县 

新时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01年以前称国家级贫困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分实施经济扶持县级行政区特定称谓。其资格需经过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审批工作在1986年、1994年、2001年和2012年共进行过4次[1]

重点县共有592个,加上集中连片特困县,全国共有贫困县832个。2020年1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的國家級貧困縣全部脫離貧困,國家級貧困縣扶助制度正式取消[2][3]。除了国家级贫困县,还有省级贫困县和插花贫困地区,也就是由各省认定、未被纳入国家扶贫规划的相對困難地區。

  1. ^ 2012年第四次调整. [2012-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14). 
  2. ^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三章第四小节. [2020-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05). 
  3. ^ 引证错误:没有为名为全部脫貧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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