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参政论者 

妇女社会政治联盟英语Women's Social and Political Union(WSPU)激进分子安妮·肯尼英语Annie Kenney克丽丝特贝尔·潘克赫斯特英语Christabel Pankhurst

妇女参政论者(英語:Suffragettes)指19世纪末20世纪初提倡扩大女性在公共选举中选举权利组织的成员,特别指妇女社会政治联盟英语Women's Social and Political Union(WSPU)成员等英国的激进分子。妇女政权论者(Suffragist)是妇女参政运动成员的总称。

“妇女参政论者”一词跟艾米琳·潘克斯特克丽丝特贝尔·潘克赫斯特英语Christabel Pankhurst领导的WSPU关系尤为密切,他们深受绝食等俄罗斯式抗议手段影响。尽管1881年马恩岛授予持有资产的女性在该岛议会中投票的权利,但新西兰到1893年才成为首个赋予所有21岁以上女性在议会选举中投票权利的自治国家。在當時隸屬英國的澳洲,南澳大利亚於1895年女性也获得同样的权利,并获得派代表参与议会的权利,西澳大利亞於1899年通過類似法律賦予女性投票權。直到1902年,澳大利亞聯邦成立,法律賦予全體女性在全國範圍的選舉中享有參選和投票權。但澳洲原住民直到1962年才正式獲得投票權。

在美国,西部地区怀俄明州犹他州分别于1869年1870年允许21岁以上白人女性投票,到1919年除南部各州外,所有州的妇女都获得投票权。随着1920年第十九修正案的生效,妇女选举扩大到全美各地,当时适逢1920年大选。自1919年开始,加拿大21岁以上妇女获准投票。

1918年,英国30岁以上的妇女若符合一定的财产资格都获得投票权;到1928年,妇女选举权扩大到21岁以上的所有妇女。[1]

  1. ^ Crawford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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