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领导 

集体领导(英語:collective leadership),被一些政治派别認定“一種寡頭統治的形式”,通常存在於共產黨管理的社會主義國家裡。不過,“集體領導”這個詞語本身的主旨是指:將某些“權能”從個人(比如,政黨領袖)分配到一個集體中由多人共同決策的意思。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為例,“中央權力”被分散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總書記中央書記處,同時仍然保留一位最終決策者(最高領導人)做統籌;在越南,權力較為分散,由黨總書記國家主席政府總理以及包括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書記處和中央委員會等在內的合議機構分享。在别的領域的“集體領導”的例子就不一一列舉(例如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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